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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……堡荃。」

  這什麼爛名字啊!你們公司一點都不會取名字耶,明明就有像是約翰啊、史密斯之類的外國菜市場名,現在是在開我玩笑就對了。

  「堡荃先生,這邊請。」

  在台灣至少叫我本名好嗎,虧我父母替我取了這麼好聽的名字。

  由於西裝男隨時都掛著詭譎的微笑,我看不出墨鏡底下究竟有沒有細微的變化,總之應該沒有在嘲笑我吧。

  雖然氣得滿肚子大腸,但我還是乖乖跟著他走,來到港邊一艘小型貨船。

  「那麼我們將進行最後的搜身動作,請把雙手張開。」

  史特龍拿著金屬探測器貼我身上搜索,而且不知道為什麼在屁股一帶掃描得特別久。

  沒有啦,我沒有把東西藏在屁眼裡啦!你們是有過這種前例是不是!?

  由於無法攜帶手機及電子產品,我越來越有簽賣身契被賣到國外當奴工的真實感了。

  「行駛約略四天的時間,祝旅途愉快,有需要暈船藥可以再跟我拿。」

  結束搜身的西裝男,張手邀請我進入船艙。

  我低頭走進狹窄的小門,進到燈光昏暗的簡陋客艙,裡頭已經另一名乘客坐在角落的位置了。

  對方是名理小平頭的青年,年紀跟我差不多,身上成套的白運動外套和運動褲和運動鞋,看上去就像個正要去打籃球的人。

  我向對方行了個注目禮,自己也打算找個地方坐下來。

  人還沒坐穩,船身就隨著引擎聲開始移動,害我一屁股坐到地板上。

  對方笑著起身,走過來伸手攙扶我起來,帶著爽朗的笑容問道:

  「喲,第一次嗎?」

  廢話,當然是第一次,還是說這個人已經把自己賣掉好幾次了。

  「應、應該算是吧。」

  不清楚他在問什麼,總之我點點頭,坐到他的對面位置。

  「我的名字是史密斯,你叫什麼名字?」

  靠北,為什麼你的名字就這麼正常。

  「我叫……堡荃。」

  對方用的應該不是真名,那我用假名回答應該也很恰當,雖然我一點也不想用這個名字就是了。

  「別那麼緊張,我們現在是同一條船上的夥伴,時間還很長,來聊天吧。」

  即便是作為賊船上的夥伴,怎麼說也是唯一的同鄉人,我也算和這個人打好關係,因此很快就跟對方熱絡了起來。

  我們無話不聊,從自己的故鄉、喜愛的球隊到工作經驗,最後甚至談起了艱澀的政治話題,明明我連里長的名字都記不起來。

  兩小時的對話過程裡,我得知史密斯是台中人,來台北跟朋友合夥開店,後來經營不擅倒閉,於是過著四處打零工的生活。

  和我最大的不同在於,史密斯的雙親健在,家裡也不是沒有祖業等著他回去繼承,留在台北只是為了爭一口氣。

  因為登船時已經是深夜了,聊到體力不支的我們各自就寢,搖搖晃晃的船艙很難入眠,花了好一番功夫才成功睡著。

  隔天醒來時,船艙內竟然多了一個人,而且還是個黑人。

  由於史密斯還沒有起床,就我們兩人大眼瞪小眼。

  「China?」

  坐在我旁邊的黑人,首先開口發問:

  「No no no Taiwan.」

  這點程度的外語交流,我自認還是應付得來的。

  對方不曉得明白了什麼,恍然大悟的拍了一下手,之後從自己的隨身包包裡拿出一罐維大力遞給我。

  「Is it good to drink.」

  「I know I know.」

────行動選項────

1.打開飲用
2.收進包包
3.叫醒史密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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