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課
在炎熱的太陽無情地摧殘下,汗水不停流出,此時讓我感覺到的是,原來水分的流失,是可以比時間還可怕的。
「……同學!幫幫忙吧!」
「小姐!小姐!可憐可憐我吧!」
一旁的流浪漢們正拿著紙碗,朝向路人這麼說著。
在火車站附近,人來人往的地方,是街友們能夠拿到最多錢的地方,因為人多,所以施捨的機會也變得更多。
「……」
我吞了口水,雙手插在空空如也的口袋裡,看了一下他們碗中的銅板,幾乎都是一元居多,也有少數的五元、十元在裡面,
「……嗯?有事嗎?」
「啊……沒……」
平常看起來總是一臉可憐兮兮模樣的大叔,看見我盯著他手中的碗時,突然臉色就變得嚴肅了起來,立刻將碗藏到身後去。
小聲回應他之後,我馬上逃離他的視線,不料才跑不到幾秒鐘,就感覺到雙腳發軟無力,眼前的視線也變得模糊了起來。
……還是先像昨天一樣,去火車站裝飲水機的水來喝吧。
『咕咕──!』
肚子發出慘烈的聲響,已經有兩三天沒有吃到像樣的食物了,畢竟我現在身上一無所有,身為一個二十六歲的新鮮社會人的年紀,實在是無法坐在街頭要錢。
早知道會這樣就……不。
我絕對不會後悔,就算我失去了所有的財物,但我現在依然好端端地活著。
只要還活著,還懷抱著夢想,我就能夠繼續活下去。
※※※
「同學!啊你今天怎麼又過來了啊?」
「……不好意思,我是不是,那個……打擾到您了?」
「不會啦!你別擔心,就做你自己的事情吧!」
夜幕降臨,回到昨晚休息的公園,似乎定居在公園的街友大叔,熱心地向我打招呼,真是不好意思啊……如果這真的會吵到他的話,也許我就要再換個地點了。
「嗯……」
「那個,不好意思啊!我可不可以點歌啊?」
我將背在身上的樂器放下,坐在公園的長木椅上,拿穩吉他準備彈奏時,沒想到大叔卻突然興奮地跑到我的身旁。
「……點歌?」
「是啊!來一首『月亮代表我的心』吧!」
「……好的,我知道了。」
順著大叔的意,我拿起吉他,開始彈奏這首情歌,沫浴在月光之下,別有一番感覺,沒想到當初是朝著搖滾歌手的目標努力,現在卻露宿在公園彈奏情歌。
「你問……」
「你問我愛你有多深,我愛你有幾分──!」
正當我開口要唱第一句時,沒想到大叔激情地開始演唱了起來,讓我十分驚豔的是他唱得非常好,完全沒想到他居然這麼厲害。
大叔深情地演唱起這首曲子,而我則是繼續為他彈奏著音樂,原本只是屬於我們兩位的迷你演唱會,但過不了多久,漸漸有許多人被大叔吸引而來,每個人臉上都一副很享受的樣子
,專心地聆聽著大叔的歌聲。
「你去想一想,你去看一看,月亮代表我的心。」
當大叔唱完最後一句後,眾人都讚不絕口,掌聲如雷,向前將錢交到大叔面前的空碗中,原本空空如也的破舊鐵碗公,不過一會兒,就被銅板給填滿了。
「謝謝!謝謝!」
大叔心存感激地向路人們道謝,沒想到只是隨口一曲而已,就可以賺到這麼多錢。
隨著人群散去後,大叔拿起鐵碗公,興奮地拿到我面前。
「同學!謝謝你啦!你幫我算一下總共有多少錢吧?我把一半給你吧!」
「……這怎麼好意思!這是大叔你賺來的錢,我不能拿!」
「不會啦不會啦!要是沒有你的吉他演奏,我也沒機會像這樣高歌一曲了,快點!拿去!」
「……好。」
我勉為其難地從大叔手中收下鐵碗公,之後開始慢慢數起裡頭有多少錢。
一元、兩元、三元……不斷地數著數字時,拿起零錢的雙手卻也開始顫抖了起來。
活到了二十六歲,第一次知道就算是一元銅板,原來也是有如此的重量。
還是學生的時候,一直拿著父母親辛苦賺的血汗錢,卻當作是理所當然般的揮霍,從來沒有想到工作的辛苦。
「怎麼樣?沒想到才短短不到五分鐘就能賺到這麼多錢,哈哈哈!」
「……總、總共是三百七十五元。」
我有些哽咽地說著,看著大叔這麼高興的臉,我實在是……明明這些錢,不是什麼大數目,卻能夠讓人如此感動。
「哇!有這麼多!分成一半是多少?」
「……應該是一百八十七點五元。」
因為不是偶數,所以沒辦法完全整除,大叔先是一臉困惑的眼神看著我,之後馬上像是想到什麼點子似地,將碗中的錢抓了一把,之後慢慢地開始數了起來。
「……嗯嗯,那剩下的都給你吧!」
大叔拿了五個十元銅板收進口袋後,要我將雙手伸出來,將剩下的銅板連同碗公通通給了我,很明顯地,我拿到的銅板數量多出了非常多。
「哈哈哈!我不像你這麼聰明,不太會算數呢。」
「這……」
大叔溫柔地說著。
「同學,你跟我不一樣,你還很年輕,有的是機會!這些錢你好好收著,就當作是大叔對你未來的投資,不要放棄自己的夢想!好好地活下去!」
從大叔的眼神中看得出來,他經歷了多麼滄桑的人生,明明只是一個流浪漢,卻願意把他的錢分給我一大半。
今年二十六歲,第一次踏進社會的我。
在社會的最底層的地獄中,發現了一絲充滿希望的光芒。
※※※
在這之後,每一天我都辛勤地在街頭彈奏吉他演唱著,試著賺一點錢,就算辛苦演唱三個小時,那破舊不堪的鐵碗公裡頭連三塊錢也沒有,我也依舊努力地繼續演唱著。
二十六歲的我,陳夏。
因為拒絕繼承家業,與親人斷絕關係後,成為了一位無家可歸的成年人。
背著唯一的賺錢工具──吉他,
抱著唯一的夢想──搖滾歌手,
手上端著破舊不堪的鐵碗公,開始在街頭向路人們收集希望。
彈奏的每一首歌曲,裏頭都灌入了我的靈魂。
演唱的每一首歌曲,裏頭都燃燒著我的生命。
而我在街頭拼命地……
「請問你是陳夏嗎?」
拼命地……那個……
「陳夏嗎?真的是你耶!」
我每天在街頭拼命地……這是什麼味道啊啊啊!太香了吧──!
突然一位貌如天仙的女子出現在我眼前,周圍的空氣氛圍馬上變得截然不同,宛如像是來到一片花海般清香。
難道是我死了嗎?天使來接我了嗎?可是……我端下身子緊張地檢查起自己是不是還摸的到鐵碗公。
還摸的到啊啊啊!這個社會最底層的代表物,我還摸的到啊啊啊!那麼為什麼突然會有女生……完蛋了啊!該不會死的不是我,而是……
「……有實體!難道你不是幽靈嗎?」
「……難道你忘記我了嗎?」
我冒著被警察逮捕的風險,開始摸起女子的頭髮和肩膀做確認……只見她一臉疑惑地看著我,感到疑惑的是我才對吧!難道這一切都是幻覺嗎?難道是我每天睡在水溝旁,吸水溝味吸到ㄎㄧㄤ掉了嗎?
「我是胡慧琳啊!你以前的同班同學!」
「……胡慧琳?」
「對啊!我們國小和國中都是同班耶!難道你都不記得了嗎?」
「這個……我……」
只見女子激動地說著,不過我那悲慘的童年記憶實在是不給力。
從我有記憶開始,我就不懂得跟同學當朋友。
不擅長與人交談的我,說話總是會結巴,也會擔心自己說錯話,總是沒辦法鼓起勇氣跟同學們聊天。
要是說錯話,傷到別人怎麼辦?
要是說錯話,被人誤認為我是很自大的人怎麼辦?
要是說錯話,不小心被人吉該怎麼辦?
因為種種原因,所以我在班上沒有任何朋友,但老師卻沒有因此特別關照我。
因為我在班上總是能夠考上第一名。
從小到大,無論是哪個科目,我都能夠考到滿分。
因為在學校沒有辦法跟同學一起玩耍,所以只好把心力都放在課本上,也不是說特別喜歡念書,反正就是因為這個原因,在校成績一直是第一名。
久而久之,班上同學就把我當成是『書呆子』,覺得我只是個會念書,不會玩耍的小孩,但其實是沒有辦法順利交上朋友,才會選擇跟課本作伴。
這樣的我,長大後,我卻愛上了音樂。
單純只是看了網路上搖滾樂手的音樂,就深深愛上了,也想要成為一名酷炫的搖滾歌手,想要盡情地歌唱,用歌聲告訴世人,我心中的話。
因為學習了音樂之後,就放棄了父母親要我繼承的事業,就被趕出了家門。
「你還是沒有想起我嗎?」
「……嗯。」
「怪了,還是說是我弄錯了呢?我明明記得你小學三年級的時候,有一次曾經大在褲子……」
「……我!想起來了!想起來了!」
快殺了我啊啊啊!為什麼她會記得我小學三年級大在褲子上的事情啊啊啊!我活了二十六年,一直以為沒有任何人發現啊!沒想到居然……
「想起來就好!」
「……」
她笑嘻嘻地蹲下身子,看了一眼我的鐵碗公後,將目光轉向我的臉上,別這樣看著我啊……這個傢伙是怎麼回事?
看著她那雙漂亮的眼睛,從她的眼中,倒映出我的模樣。
是一個全身髒兮兮、拿著吉他、沒有刮鬍子的男人的模樣。
果然……像我這種人……
「你的聲音,很好聽喔!」
突然,從她的口中道出一句驚人的話語。
那瞬間,震撼了我的全身每一個部分。
──只是一句單純的讚美,
──過去曾是同班同學的女生,
──對我的一句誇獎而已,
「……你怎麼了?難道是眼睛進沙了嗎?啊啊!鼻涕也……」
「……嗚嗚哇──!」
就能讓我痛苦流涕什麼的,還真是完全沒有想過呢。